【政风行风热线】赌博网址大全9月1日政风行风热线访谈—介绍我市科技合作情况、解读《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9-02 11:30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访谈主题:介绍我市科技合作情况、解读《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访谈时间:2025年91日

访谈嘉宾: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明飞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科长

访谈地点: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人:  

发布内容:

全市科技合作情况介绍

一、国际科技合作开展情况

6月12日,市科技局组织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参加“俄罗斯中国大使奖获奖者安徽行活动”,俄罗斯专家加尔金.亚历山大.瓦西里耶维奇与安徽鑫宏机械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准备在“人工智能在金属冶炼(铸造)领域的应用”进行合作,主要侧重于高性能球铁、高牌号铸钢、异型零件在铸件设计领域、工艺过程控制、材料配比、冶炼过程质量控制、在线检测等方面的智能化、数字化应用,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冶炼效率,提高材料性能、使某些特殊领域的产品需求得到满足,达到补短板的目的。目前,双方的合作正在进一步的深化。

二、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产学研活动对接。一是组织中安联合新材料产业研究院与江苏集萃高分子研究所开展产学研对接。整合双方资源,加强人才交流合作,梳理合作项目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二是赵国屏院士携上海市宝山国发合成生物学应用转化研究院团队来淮调研。双方在职业病防治、干细胞存储、药物研发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共识。三是组织企业参加省科技厅“高校院所行”活动。今年以来,省科技厅共组织“高校院所行”专场活动8场,其中长三角地区开展7场,我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此项活动,与院校进行了深入的对接。

(二)积极建设长三角国家成果转化平台。全市落地安徽大学寿县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安徽(新桥)分中心、“工大智谷”淮南分中心三家科创服务平台,华东理工大学淮南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已签约,该中心是赌博网址大全与华东理工大学共同打造集实践教学、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创新型高端育人平台

(三)积极开展科技合同交易。2025年上半年我市吸纳沪苏浙技术合同31项,技术交易额2323万元;输出技术合同107条,技术交易额79078万元。其中长三角地区   高校技术合同吸纳6项,技术交易额708万元。

(四)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利用第三届科交会在合肥召开的契机,组织企业与长三角地区高校、企业的科技成果进行对接。布展100平米淮南馆,累计挖掘技术需求84项、科技成果88项、签约项目24项,签约金额28.95亿元。12支科技招商小分队开展重点招商和精准招商活动,对接科技成果超110项。

三、对接上海国际科创中心情况

市科技局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寿县新桥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安徽(新桥)分中心”,该分中心在上海全球供需对接平台(InnoMatch)“淮南科技”品牌馆发布淮南企业技术需求12项,是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与寿县经济开发区合作共建的技术转移平台,旨在通过引入国际技术资源和产学研合作,推动淮南科技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主要功能。一是国际技术资源对接。分中心积极挖掘国际先进技术项目,筹备“国际技术直通车”对接活动,引入海外优质科技资源,拓展寿县企业的国际视野,推动本地产业与国际前沿技术接轨。二是产学研深度融合。分中心通过组织产学研对接会、成果推介会等活动,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深度交流,促成合作意向并跟进落地。同时,为科创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技术评估、商业谈判、中试熟化等,推动项目落地生根。三是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依托东部中心的成熟运营经验,分中心构建了覆盖技术展示、评估定价、交易撮合、金融配套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二)合作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分中心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寿县经济开发区与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共建,委托专业团队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市场化机制确保服务效率和资源优化配置。二是校地企协同创新。分中心与安徽大学寿县技术转移中心形成联动,通过建立专家评审小组、筛选优质科技成果推荐给企业、协助申报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等方式,推动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安徽大学寿县技术转移中心通过全年走访企业,深入了解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精准对接。三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结合。分中心既依托东部中心的全球资源网络,又结合寿县本地产业特色,定制化引入技术项目。针对寿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分中心通过“以链引智”模式,提供关键技术方案、研发资源对接等“创新要素包”,吸引高科技项目落地。

(三)未来发展目标。一是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技术转移的重要枢纽,推动寿县科技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助力寿县在区域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迈向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征程。三是为安徽打造全国性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强劲支撑,形成可复制的区域协同创新模式。

四、合肥都市圈科技创新工作

(一)加强科技联合攻关。充分发挥合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组织博彩导航企业与安徽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科技攻关,研发“大棚茄果类智能移栽机”,移栽机先后在淮南、和县、阜阳、山东寿光等地进行试用检验。招引合肥瑞佰拓机器人公司入驻潘集经开区。2025年赌博网址大全企业与合肥高校院所合作的3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

(二)加大平台共建力度。一是加快推进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重点全国重点实验室完成科研用房主体、装修工程施工,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正式启动。二是组织企业与中科院等科研机构对接。累计挖掘需求84个、征集成果88个。三是组织安徽“双创汇”走进寿县活动。150人参会,签约产学研合作项目11项,金额1100万元,开展成果路演6项。

五、科创飞地建设情况

赌博网址大全作为传统能源城市,正积极寻求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科创飞地作为“飞地经济”模式的延伸和创新,为赌博网址大全对接中心先进城市的人才、技术、项目提供了便利途径。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15家企业在外地建设研发飞地18个,其中市高新区8个,市经开区4个,寿县2个,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各1个。从分布地区来看,研发飞地主要集中在上海、合肥、南京等科技资源丰富的城市,通过跨区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六、市校合作共建安理智谷

“安理智谷”运营团队借助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优势,参照上海市“零号湾—全球创新创业集聚区”的建设经验和发展理念,通过建机制、优环境、搭平台、促合作,助力科创项目落地转化,支撑智谷企业提质升级,切实推进了“安理智谷”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建设。主要做法:

(一)实施体制机制变革,打造新型大学科技园。一是校地联动,顶层推进。博彩导航与安徽理工大学共同成立建设“安理智谷”双领导小组,并出台《“安理智谷”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大学科技园为运营团队,着力打造环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圈。二是机构升级,强化团队。安徽理工大学下发《关于部分机构及岗位设置的通知》,明确董事长、总经理在高校体系内属于中层干部,对市内直接汇报分管市长,对上直接汇报分管副校长,便于市校内资源协调。选调有人才、科技、政府等复合经历的总经理,实行董事会管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度。三是科研改革,协同发展。学校出台《关于促进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及《安徽理工大学校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独立法人性质的校外科研机构所取得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等科研业绩在岗位考核、职称评审中与以安徽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科研业绩同等对待,并纳入学校科研经费统计。各学院和在职教师支持科技园相关工作均可获得年度考核加分。目前大学科技园在编制《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改革发展行动方案》,该方案将深入推进我校科研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培养、集聚辐射带动等核心功能,顺应新形势新任务,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安理智谷”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加速推进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

(二)立足创新创业服务,打造多功能安理智谷。一是强化平台服务,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大学科技园为“安理智谷”内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工作,深度走访谷内企业为其量身打造企业成长方案,为在谷企业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申报、金融财税等服务工作。二是引入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学科技园与创业投资、产业投资、风险投资、天使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交流,吸引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园内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为企业定制金融服务包。三是加强政策保障,优化在园营商环境。安理智谷建设方案出台后,市政府加强与安理大大学科技园就智谷建设沟通,智谷建设快速推进。出台了《安理智谷服务团队建设方案》、《安理智谷市校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完善安理智谷运行的政策、制度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经费,用于“安理智谷”政策兑现。目前安徽理工大学科技园入孵企业达到85家,新增15家。

(三)整合多方优势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在长三角区域产学研合作的推进进程中,与华东理工大学携手,共同规划构建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淮南分中心”,为 “安理智谷” 精心打造专业化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有力地促进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与落地应用。同时,成功加入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大学科技园联盟,参加联盟创业人才培养高峰论坛暨第五届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活动,凭借出色表现荣获创业大赛奖项,充分彰显了在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方面的显著成果。此外,还成功举办了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安理智谷杯”淮南赛以及安徽“双创汇”・走进淮南高新区暨数据安全产业大讲堂等一系列重要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要素对接的桥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为区域创新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了强劲动力与坚实支撑,全面提升了“安理智谷”在长三角区域创新生态中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原创成果与产业链精准紧密衔接。深化与长三角国创中心、安徽长三角产业研究院合作,推动科技成果“沿途下蛋”。

2.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组织淮南企业与合肥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省科技攻坚项目。

3.充分发挥上海大都市圈科教优势,联合共建高校院所联盟组织,深化跨区域产学研用合作。

4.组织县区开展“科创飞地”建设。推进“复旦国金—中环新能源产业研究中心”研发飞地建设,招引一批符合园区规划的优质企业落户。

5.持续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工作。

6.大力推进安理智谷建设。

 

解读: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

2025年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发挥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创新优势,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更好联动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当好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和科技创新策源地,推动长三角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战略支柱作用,成为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二、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应当坚持战略协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强化战略规划和创新政策衔接与联动,跨区域、跨部门整合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实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坚持高地共建,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创新资源共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开放共赢,集聚配置国际创新资源,塑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营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坚持成果共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省人民政府加强与科技部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跨区域、跨领域重大事项,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

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加强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的工作联动,落实国家和本省相关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地方金融、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相关工作。

四、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协同培育和支持,共同推进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撑引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五、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省域中心建设,为长三角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

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合作,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合作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长三角。

六、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区域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重大需求,共同凝练重大科学问题,推动基础研究合作,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发挥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作用,重点支持长三角创新主体跨区域、跨学科协同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

七、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加强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的合作,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前沿交叉和未来产业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带动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牵头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优化企业出题机制,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加强创新资源跨区域、跨领域配置,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八、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牵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解决制约科技成果区域内转移转化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技术交易市场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促进成果供给、技术需求、服务机构等信息汇聚和共享,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通过先使用后付费、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探索建立先使用后付费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机制跨区域建设科技孵化器、科创飞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九、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类开发区(园区)跨省域、跨园区交流合作和联动发展,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

本省支持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高质量发展,共同推动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促进创新要素汇聚融合。

十、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促进长三角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推动企业主导的跨区域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建设长三角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十一、本省加大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才支持政策的协调力度,共同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全球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协同引进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一流创新团队;支持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强合作,联合培养科技人才;推进人才评价标准、职业资格、职称跨区域互认,促进科技人才有序流动,为各类科技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条件和平台,提高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鼓励更多的重要科研岗位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年轻化,不断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推进长三角科技人才交流,选派科技人才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实践锻炼。

十二、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发起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吸引海外知名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科技组织等落户长三角。

共同推动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研发中心和孵化载体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

十三、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拓展“跨省通办”事项,提升长三角整体营商环境水平,打造一流创新生态。

共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优化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概念验证、企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数据、科技信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

依托长三角科技创新券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促进长三角服务机构互认、服务内容相通,支持科技企业利用长三角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和服务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十四、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引导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

本省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健全科技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持续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十五、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加强长三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能级,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算力、科学数据、生物种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长三角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为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战略研究等提供支撑。

发挥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作用,开展联合攻关等项目的协同管理和数据共享,推动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

十六、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开展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执法等工作,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协作。

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完善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

十七、本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大政策、地方标准时,涉及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共性需求的,应当加强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的沟通与协作。

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加强科技创新规划的对接,共同对区域性科技创新目标、重点任务、资源布局、重大科技问题等进行协商。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的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相关改革措施和成果经验在长三角范围内复制推广。

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科技部门协同推进长三角科研诚信信息互通互认,共同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

十八、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共同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二十、本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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